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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关心关爱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广大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勇于担当、坚守岗位、扎实工作,为切实把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激励他们为民爱民、担当奉献,16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关爱保障,落实政策待遇,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合理调度工作人员,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村)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减轻城乡社区工作人员负担,合理容错纠错。保障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注重心理疏导。


《通知》要求,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表现突出的要大胆选拔使用。对符合党员条件、表现突出、担当作为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入党,对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提出入党申请,表现特别突出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人员,为守严守牢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苏文凤 责编/贺孜孜 监制/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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